省部级正职

省部级正职,通称“正部级”、“正省级”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系中第三高级别的干部,对应级别为八级至四级[1]。在省部级正职这一级别无对应非领导职务,事业单位对应为管理一级职员。

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中,正部级公务员主要包括中共中央直属机构、国务院组成部门、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办事机构和专门委员会的正职领导,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副职领导、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。省级行政区中,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、省政府省长、省政协主席;自治区党委书记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、自治区政府主席、自治区政协主席;直辖市市委书记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、直辖市市长、直辖市政协主席均属于正部级[2]。

相应职级、衔级、等级[编辑]

公务员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军队文职人员[编辑]

参见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§ 类别和级别、事业单位 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 § 岗位设置

公务员
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

军队文职人员

对应领导职务层次

职级[a]

衔级

单独职务序列

其他类型职务等级

岗位级别

岗位级别

人民警察

海关

消防国家队

人民法院

人民检察院

监察机关

海事机构

警衔

关衔

消防救援衔

法官等级[b]

检察官等级[c]

监察官等级

海事职务等级

管理岗

管理岗位

未设置

总警监

海关总监

消防救援总监

无对应关系

无对应关系

一级副总监察官

未设置

一级职员

未设置

省部级正职

^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(含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指挥干部)职级、专业技术类公务员(含人民警察专业技术警员)职级、行政执法类公务员(含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警员)职级、审判(检察)辅助人员(含法官助理、检察官助理、书记员)职级,均未在省部级正职层次设置对应职级。

^ 惯例上,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(正部长级)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(正军职)授予一级大法官等级。

^ 惯例上,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(正部长级)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(正军职)授予一级大检察官等级。

现役军人[编辑]

参见: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

解放军军衔

武警部队警衔

对应军事级别

陆军

海军

空军

火箭军

陆军上将

海军上将

空军上将

火箭军上将

武警上将

正战区职

相应职务和机构[编辑]

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副省部级以上单位列表以获取更详尽的列表。

以下列出的正省部级、正战区级单位的正职领导均属于正部级。部分正省部级单位的常务副职领导也高配正部级,一般这种情况会出现在该单位正职领导高配副国级及以上时。

正省部级单位[编辑]

中共中央办公厅

中共中央职能部门

中共中央办事机构

中共中央派出机关

部分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(中共中央党校、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、《人民日报》社、中央社会主义学院)
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

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

国务院办公厅

国务院组成部门

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

部分国务院直属机构(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国家体育总局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)

国务院办事机构

多数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(新华通讯社、中国科学院、中国社会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)

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
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
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

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

部分群众团体机关
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中共省级党委、省级人民代表大会、省级人民政府、政协省级委员会

正战区级单位[编辑]

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

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

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

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

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

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

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

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

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

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

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

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

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

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

待遇[编辑]

住房面积[编辑]

2001年,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《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》、《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、超标处理办法》,确定了各职级领导干部的购房补贴标准(按建筑面积计算)。其中,正部级220平方米。

公务用车[编辑]

1994年,根据相关规定,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配备专车,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则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,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、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,不配备专车。2004年,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《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》,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.0升(含3.0升)以下、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,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.0升(含3.0升)以下、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。

办公面积[编辑]

2009年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》,规定中央机关正部级、副部级干部办公室分别不能超过每人54平米和每人42平米。

差旅[编辑]

2014年1月6日,财政部发布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》。《办法》规定,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,乘飞机时可坐头等舱,乘火车时可乘坐软席、动车商务座。住宿时,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,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。[3]

参见[编辑]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

2. 國家级副职

4. 省部级副职

中华人民共和国副省部级以上单位列表

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领导人

现任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书记列表

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

参考文献[编辑]

^ 公务员职务、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. 国家公务员局. [2020-06-04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-12-12).

^ 政府官员级别是这样定的. 深圳晚报. 2016-11-06 [2020-06-04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-07-17).

^ 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出台 含离职退休后待遇. 搜狐新闻. 2014-10-11 [2020-06-08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-11-13)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