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媜:李白用膝盖也写不出《戏赠杜甫》这么差的诗!

◎ 本文节选自简媜《一个人漫游,古典森林》第二章

《戏赠杜甫》

饭颗山头逢杜甫,顶戴笠子日卓午。

借问别来太瘦生,总为从前作诗苦。

这首《戏赠杜甫》是文学史上口水喷洒量达到沐浴等级的争议诗,首见于晚唐孟棨所编《本事诗》,作者挂在李白头上。

此诗常用来评比李杜为人之不同,且作为道家思想者李白任气放诞、嘲讽礼教以致对人傲慢讥诮的铁证。有论者说,李白连对好友杜甫也如此嘲笑,实属不堪,因此杜甫不甘示弱,回赠“……狂歌痛饮空度日,飞扬跋扈为谁雄?”指责他,如此这般云云,把两位大诗人说得像中学生打嘴炮。明代有学者论李杜交情时,言杜甫怀赠太白者多至四十篇,而李白写给杜甫不过“沙丘城之寄、鲁郡东石门之送、饭颗之嘲而已”,显然也是愤愤不平,几乎要把那三首诗揉成小纸团丢到地上,替杜甫觉得委屈、很委屈、相当委屈。不知他怎算的,杜甫没写那么多,大概把杜甫怀别人的都算在李白头上,这也是罕见、很罕见、相当罕见啊!

此诗问题有二。一是真伪,是否为李白所作?二是诗意,是嘲讽还是幽默?专家们拥真派、拥伪派皆有,拥真派中解作讥诮、解为诙谐的也各有高见。譬如郭沫若认为出自李白,且别有见地解析此诗并无讥讽之意,戏作乃唐人交谊惯见之诙谐用法,末两句是一问一答,李白问,杜甫答“总为从前作诗苦”。而洪业属于拥伪派,他说得慢条斯理的很客气,但客气中有一点训导主任的不客气:“事实是这首诗并未出现在李白的诗集中,它来自一部汇集诗人逸闻轶事的书(《本事诗》),此书编纂于李杜时代过去一个世纪之后。竹笠代表这是夏天;我们仅仅知道两位诗人有过两次聚会,都在秋天。而此诗的文字拙劣,不值得李白亲自动笔,更不用说它的思想根本配不上李白与杜甫之间的友谊了。

因此,我们一定得接受对这些诗人最有研究的优秀学者的判断,即此诗是伪作。”假如这段话铺在洪业先生脸书上(可惜他逝于1980年),我会照三餐去按赞连按一周。

不过,日正当中戴着斗笠,不见得仅限于夏天,就算仅限夏天,另有学者指出夏天齐州诗会时李白可能也在其中,则李杜相见并不限于秋日。即使仅限于秋日,秋老虎发威戴上笠子也说得通,杜甫非常怕热,随身带上合乎情理。

我赞成是伪作,有几个理由。

首先要问,这个人是否喜欢写戏赠、嘲弄诗?有论者认为李白恃才傲物目中无人,这一点我颇有保留,我们这些资质平庸的人都有那么一点傲气,何况才高八斗之人,不傲不合“才性”。傲,不是问题,问题在傲得有没有道理。

李白有一首诗惹人发噱,《答湖州迦叶司马问白是何人》:“青莲居士谪仙人,酒肆藏名三十春。湖州司马何须问,金粟如来是后身。”谪仙之称,李白自言贺知章在长安紫极宫见到他,叫他“天上谪仙人”。金粟如来的应化身即是维摩诘居士,来到娑婆世界化身在家居士弘扬佛法。这诗约写于756年避安史之乱经湖州时,此时五十六岁的李白早已名满天下,湖州迦叶司马不知是蓄意还是无知,竟然问:“李白是谁?”

作家有两种类型,一自闭一自恋,自闭型像个隐形人,往人少的地方去,听到读者赞美他的作品会不自在;自恋型活在镁光灯下,人越多越嗨,听到有人不知道他也会不自在。

李白是自恋型的首席代表。题外一记,李白一生有四位女人,与崇拜他的最后一任妻子宗小姐结婚时已过五十岁,夫妻情深。李白漂游在外,在宣州秋浦写《秋浦寄内》寄给妻子。可能嫌家书回信费时日,或是一时猜疑过甚、思念过深,竟代替妻子写诗给自己,《自代内赠》长诗首四句:“宝刀截流水,无有断绝时。妾意逐君行,缠绵亦如之。”代替妻子向自己说,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,我的心追随你,日夜与你缠绵。由此可作心理分析,对李白而言,怎么可能有人不喜欢他,你不喜欢他,他会代替你写诗喜欢他。

或许湖州司马态度轻蔑,他才写这首不客气的诗回答。这位司马姓迦叶(复姓),佛教中有摩诃迦叶尊者,李白抓到这条线索拐了弯,自居仙佛,笑傲谑浪一派风流,这就是李氏手笔——喜欢他的读了爽快,不喜欢的恨得牙痒痒。然而,若因此定调他荒诞傲慢,恐怕以偏概全了。

李白诗集逾千首诗,以“赠、寄、别、送、酬”入题加上游宴近四百首,若再计上其他明显与人往来的诗绝对超过五百首,可见其个性喜爱交游,不适合隐居。其中,题“赠”超过一百二十五首,但以“戏赠”入题,仅见《送侄良携二妓赴会稽戏有此赠》《戏赠郑溧阳》二首。

侄子阿良携二妓同游,做叔叔的戏谑他一下可以理解,诗写得风趣幽默。《戏赠郑溧阳》则全无戏谑意,反而有一种难得的亲和感,把郑溧阳(溧阳县令郑晏)比作陶渊明。

与这两首戏赠诗相比,《戏赠杜甫》显得直白,太瘦、作诗苦,这是大白菜直接端上桌生吃,烫都不烫一下;侄儿、郑溧阳不是诗人,都能用词雅致,给诗人同行反而直白,就感情面而言太轻佻。况且,杜甫已赠过诗给他,他知道杜甫看重他,怎还会大咧咧地给他一棵带泥白菜。文人间酬酢往来,书信、诗怎么写,都经过掂量,其中有看不见但感受得出的情意在字里行间波动,如果这首诗“真的”是李白所写,那他真是辜负了杜甫这么爱他。

再说“嘲”,最有名是《嘲鲁儒》,嘲笑鲁地死守章句食古不化的迂腐儒者。此诗得罪不少人,被视为李白轻蔑儒家的证据,这是无限上纲。嘲鲁儒并未指名道姓,针对人的仅见一首《嘲王历阳不肯饮酒》,大雪天聚餐,历阳县王县令居然不肯饮酒(若非胃病即是对酒精过敏会起酒疹),李白笑称你这个陶渊明不喝酒:“浪抚一张琴,虚栽五株柳。空负头上巾,吾于尔何有?”白白浪费头上那条可以沥酒的头巾,我真拿你没办法。嘲中有捧,哪个县令被比作陶渊明不开心,好比我嘲文坛同行“你穿这么邋遢,哪像个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”,被嘲者哈哈一笑,搔到痒处不仅不痛还有酥爽之感。写给王历阳的诗至少有三首,从这些小细节揣摩个性,可以肯定地说,李白之所以迷人不仅是才华炫目而已,与人往来有其细腻通透之处。

其二,李杜交谊时,杜甫三十三四岁正当壮盛,不符合“太瘦”形貌,他晚年消瘦可以理解,长期逃难营养不良及糖尿病、肺病之故,此时正当青壮,李白看到的他是年华丰灿、头顶放光的。而李白,他自己提到有位司马道士见到他,说他“仙风道骨”,料想其身材不属于健身房练出来的壮硕型,BMI 不至于高,一个“中等瘦”的人应该不会说另一个“中等瘦”的人“太瘦生”,好比我们现在苦于肉多,一个“中等胖”的人不会叫另一个“中等胖”朋友“太胖生”一样,话语里一向有揽镜自照的成分。再者,伪作会犯的毛病是,从作者自己的眼睛看,而非从托身者的眼睛看,此诗不是从李白的眼睛看,正是如此。

其三,“总为从前作诗苦”,向来为了构思诗篇煞费苦心,“苦”这个字刺眼吗?如果认为这句话是李白讲的,理解成苦吟苦思状,李白讥诮杜甫才情不足写诗写到烧脑,自然要惹怒杜甫粉丝。若是视作杜甫自答,如其《解闷》十二首之七:“陶冶性灵存底物,新诗改罢自长吟。孰知二谢将能事,颇学阴何苦用心。”苦,指的是扎实、锤炼的功夫,则无不妥。或许是李白才情光芒万丈,相较之下,一般人认为杜甫靠的是后天勤于钻木取火,这种刻板印象真是误解了他。杜甫下笔没有苦吟状,别忘了此人也是个大才子,以“诗汇存底”(借“外汇存底”)比拟,李白住世六十二岁留诗一千多首,杜甫住世五十九岁留诗一千四百五十多首,创作量惊人。作诗方面,历来都说李白挥洒想象点石成金,其实杜甫俯瞰人间壮怀激烈,一出手星垂平野阔、月涌大江流也不在李白之下。我猜想杜甫内心深处知道自己蓄势待发,能与李白并驾齐驱,“何时一樽酒,重与细论文”想要更进一步仔细辨析彼此的文学理念,而非聆听教诲。他俩棋逢对手,不相上下,杜甫珍惜与之论文之乐,而李白也喜欢这个认真、饱学、雄辩的小老弟。

更进一步推想,744—745这一段时间,杜甫生活重心貌似在重游旧地遍访故友,乐得很,一点都不苦,即使李白问他别来可好,他的回答比较有可能偏向修道访幽心得——杜甫颇希望在这方面跟他有所联结、靠近。“总为从前作诗苦”固然不违背他千锤百炼的习性,但以745年两人于春、夏、秋三次相见,除去不符合戴笠习惯的春天之外,夏、秋两次相见都是短暂别后即再见,问候语不需动用较长时间不见的“借问别来”句,因此,从时间及当时交谊状态来看,这首诗不合理。

其四,李白天生热情,感情自带醉意,自然喷发跨过礼数拘束,酣畅爽快,加上有夸饰倾向,宛如天外一阵薰风吹得人如痴如醉。他是那种第二次见面就可以环抱你肩说“想死你了”的人,凡人耳朵听到这种话以为只对自己讲必定是爱我的,殊不知对他人也如此亲亲昵昵。他是天生的诗仙也是情圣,用情或许不专,但绝非虚伪之人。他迷人处就在出手阔绰,用字遣词跟花钱一样,随手就能剪一段彩霞披在你身让你发出白光(李白式的光),两人当时交谊推心置腹,亲如至交,不会生疏地只问你近来可好哇。

有几个例子可证,写给孟浩然,第一句就是“吾爱孟夫子”(“吾爱孟夫子,风流天下闻”),说“爱”对他来说不困难,等同喜爱;《赠秋浦柳少府》(少府即县尉)诗中有句“而我爱夫子,淹留未忍归”也爱了;写给初识不久的秋浦县令《赠崔秋浦三首》,第一首第一句“吾爱崔秋浦”,哎呀呀又爱了,还将他比作陶渊明大大赞美一番。你以为他只对崔县令作此赞誉,不不不,没忘记《戏赠郑溧阳》写给溧阳郑县令那首诗也用陶渊明设誉,在他眼中,只要是县令,秋浦崔县令、溧阳郑县令、历阳王县令都是陶渊明。

对初识者一见如故,这是李白式社交手腕、人际功夫,绝对是卡内基人际课程教不来的。对朋友,那更是热情如火,浏览李白诗集很能感受他的热情,譬如《酬殷佐明见赠五云裘歌》,殷先生送他一件色彩斑斓皮衣,他大赞穿上这衣写诗灵感大发,有句“群仙长叹惊此物”,连神仙都赞叹得不得了、嫉妒得不得了、问我哪里买的(差不多这么夸张),若你是送他皮衣的殷先生且恰好是科技界老板,收到这首诗必定龙心大悦,立刻加送一台特斯拉。

另一首《玩月金陵城西……访崔四侍御》(题长,见注6),十多个人在“孙楚酒楼”欢聚,赏月喝酒唱歌通宵达旦(题外有感,有李白在的宴会大都如此),“忽忆绣衣人,乘船往石头”忽然想起崔侍御,大伙儿乘船往石头城去。有三个讯息值得细思:

其一,李白的个性是外显加上扩张型的,他喜欢应酬,却常常不知足于当下之聚,“忽忆”某人,即刻化为行动要见到那人:跟杜甫访范十居士是“忽忆范野人”说走就走,此处一群人喝酒唱歌好似一团泥鳅闹哄哄的,他竟然“忽忆绣衣人”也是说走就走。“忽忆”是自群体中逸走、极度喧嚣顿时安静的内在运作,从此到彼横跨两个极端,瞬间完成,显见个性不按牌理出牌,变幻莫测。

其二,他是行动派,想到必须做到,没马找马、没船找船,不考量天气路途如何、对方在不在家,重要的是他必须行动。

其三,他具有领导魅力,周围的人都中蛊般跟随他行动,他不能生活在只看到老婆孩子的家常日子里,那会让他生锈生气生病,他需要大大小小的冒险。这类型男人,需要的是离家,不是回家。

回到这首诗,诗末提到:“赠我数百字,字字凌风飙。系之衣裘上,相忆每长谣”,把崔侍御的赠诗系在衣裘上随身带着,以示情深意厚,这就是李白的人际风采。你以为只对崔侍御如此,不,《以诗代书答元丹丘》诗中,把挚友元丹丘的信“置书双袂间,引领不暂闲”——把你的信放在口袋里,伸长脖子殷殷盼望着你不得闲,只差没说:你的信贴着我的心脏,每一次搏跳都是对你的呼唤。

以上才是情感澎湃的李白会有的人情表达,有此基础认识再来看“饭颗山头逢杜甫,顶戴笠子日卓午。借问别来太瘦生,总为从前作诗苦”,看出深浅了,此诗浪费前两句只写基本资料,第三句问、第四句答,单调得不可思议,李白用膝盖写也写不出这么差的诗。杜学大师仇兆鳌言:“李杜文章知己,心相推服,断无此语,且诗句庸俗,一望而知赝作也。”洪业说得对:“它的思想根本配不上李白与杜甫之间的友谊”。

没想到,我竟也为这首诗喷了足以浇花的口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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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书是简媜的新作,融散文、传记于一体,以散文的笔法讲述了陶渊明、杜甫、李白、李商隐四位诗人的一生。

他们的诗歌,是中国人的文化基因,深深烙印在我们心里,并在关键时刻给我们以力量。这样的诗句,出自什么样的人生,来自何种心灵?

简媜从浩瀚的史料与诗歌中抽出了陶渊明的坚守、杜甫与李白的情谊、李商隐的高洁,带我们重新认识诗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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